学者们:“网络水军”犯罪新形式立法突破为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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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扫除网络空间的邪恶?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黄鹤建议从网络黑恶势力的格局、网络黑恶势力形成的生态、国家对犯罪控制的态度等“三个国家”来研究网络空间的治理,以加快出台依法打击网络黑恶势...

如何扫除网络空间的邪恶?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黄鹤建议从网络黑恶势力的格局、网络黑恶势力形成的生态、国家对犯罪控制的态度等“三个国家”来研究网络空间的治理,以加快出台依法打击网络黑恶势力犯罪的法律政策文件。

9月11日,由国家检察院、中国犯罪学学会、《中国检察官》杂志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编辑部主办的“新时期网络空间反腐败与法律规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许多学者分析指出,组织或利用“网络水军”在网上进行威胁、恐吓、侮辱、诽谤和骚扰已经成为网络恶势力犯罪的新表现,立法突破将有助于规范网络恶势力在网络空间和新兴领域的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两所高中和两所高中”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条明确指出,“组织或利用网上“水力量”威胁、恐吓、侮辱、诽谤和骚扰互联网上的恶势力”是此次打击的重点目标之一。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非法在互联网上从事有偿发帖的人逐渐从分散的个人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地下产业链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检察长陈雷以周等人非法经营“网络水军”案为例,分析了当前“网络水军”犯罪的特点、实践中取证的困难和法律适用。

此案显示,周小川在互联网公司的幌子下,长期频繁接受河北、山东等地网民的委托,大肆炒作国内一些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有偿事件,甚至攻击当地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拆迁。

经审查,发现自2015年6月以来,包括周某在内的11人违反国家规定,接受他人委托进行赔偿,但未对信息内容进行任何审查。他们利用自己的网站或相关网站的联系人发布了1200多条信息,遭到恶意攻击和诽谤,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系列非法活动,受益匪浅。2018年8月,盐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国犯罪学学会秘书长岳向阳表示,网络空间犯罪因其犯罪成本低、传播广、犯罪手段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等特点,在新时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组织或利用"网络水力量"在互联网上进行威胁、恐吓、侮辱、诽谤和骚扰,已成为邪恶势力犯罪的新表现形式,这些邪恶势力骚扰特定个人、劫持公众舆论,并以其弱关联、软暴力和多样性的独特特征严重扰乱社会。邪恶势力在互联网上犯下的大多数罪行都是以偏远、帮派和分工明确为特征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曹红红指出,目前利用网络空间的黑恶势力主要有三种。一种是通过发布、删除负面或虚假信息、发布侮辱性信息和使用信息电话来骚扰他人。第二是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并强迫交易。三是利用信息网络威胁胁迫他人获取公司财产。

澎湃新闻注意到,上述三种网络犯罪不仅涉及“网络士兵”现象,还涉及互联网上的“日常贷款”问题。曹红红坦率地说,一些网上日常贷款案件涉及数十亿美元。可能有1000到2000人卷入其中,成千上万的受害者,甚至借款人和小额借款人都不愿意自杀。以日常贷款为例,一些网络恶势力可以称为网络黑社会,主要是软暴力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认为,黑恶势力原本是肉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现在正走向软暴力和精神暴力的趋势。“很难评估测试

"刑法只是手段之一,不能少用或完全用。"武汉大学法学院的皮勇教授认为,网络犯罪应主要依靠政策控制,七点控制,三点攻击。应尽快颁布相关行业法规和部门规章。

”由于各种混乱,对互联网上整个行政权力的监管极其缺乏。立法和创新应该有所突破,这将有助于监管网络空间和新兴领域的黑恶势力所犯罪行。”中国人民大学的阎石安教授说,互联网上的邪恶力量应该从更广的角度来考虑。这不仅是在线水资源和日常贷款的问题,也是在线黑色生产的问题。

国家检察官研究所所长、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黄鹤建议,应该利用网络黑恶势力的“三态”、网络黑恶势力形成的生态以及国家对犯罪控制的态度,对网络空间治理及其法律规制进行深入研究。要及时发现和打击新兴地区的网络空间和犯罪,加快出台打击涉黑涉恶网络犯罪的法律政策文件。

  • 发表于 2019-11-2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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